各二级学院团委:
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下半年团费由二级学院团委收缴并统一上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收缴对象
全校在籍的共青团员
(二)收缴金额
1.共青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自愿交纳团费,团费交纳标准与共青团员一致。
(三)交纳方法
1.2025年9月至12月(合计0.8元/人)统一以支部单位上交至二级学院团委。
2.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准确、详细填写《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表》(附件1)《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2月8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团委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邮箱:twzuzhibu2009@163.com)。
3.各二级学院团委准确统计团费上交人数和金额,将团费总额统一汇到校团委指定账户,并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缴款回单报送至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
收款人:蒲婧澜
账号:62170029501168584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珠晖支行
联系电话:19329536842
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统一收集汇总后,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二、工作要求
1.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2.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面向团员做好团费交纳的宣传指导工作,并严格按照《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规范要求管理和使用团费。
附件1: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表
附件2: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附件3:封贴
附件4:202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注意事项、填表说明
共青团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