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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下半年团费由二级学院团委收缴并统一上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收缴对象

全校在籍的共青团员

(二)收缴金额

1.共青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自愿交纳团费,团费交纳标准与共青团员一致。

(三)交纳方法

1.2025年9月至12月(合计0.8元/人)统一以支部单位上交至二级学院团委。

2.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准确、详细填写《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表》(附件1)《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2),2025年12月8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团委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邮箱:twzuzhibu2009@163.com)。

3.各二级学院团委准确统计团费上交人数和金额,将团费总额统一汇到校团委指定账户,并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缴款回单报送至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

收款人:蒲婧澜

账号:62170029501168584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珠晖支行

联系电话:19329536842

校团委团员教育发展中心统一收集汇总后,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二、工作要求

1.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2.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面向团员做好团费交纳的宣传指导工作,并严格按照《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规范要求管理和使用团费。


附件1: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表

附件2: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附件3:封贴

附件4:202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注意事项、填表说明




共青团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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