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3日 编辑: 浏览次数:[]

普通高等学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精神,现决定在全省高校组织湖南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鼓励高校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以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

1.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成员在系统掌握思政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的基础上,研究与辅导员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大方面系统知识,进而聚焦九大职业功能中的某一专业化方向,理论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认识,力争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2.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3.在从业资格方面,鼓励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鼓励考取其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创业教育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证书。

4.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立主持省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5.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二、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1.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辅导员九大职业功能某一功能的某一个方面,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在聚焦的专业化方向上取得科研成果的突破。

3.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材。

4.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尤其应注重在两支队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优势互补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工作项目)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5.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乃至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及要求。此项目申报限于本省各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从事学生工作的科级或副处级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承担了省级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任务仍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申报数量及省级拟建设数量。每校限申报1个。对各校上报的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建设40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3.经费资助对立项的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每一个省级立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4.材料报送。请意申报的高校于123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以及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一并邮寄或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纸袋封面贴申报书封页)。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1005室、1012(邮编410016)。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厅思政处邮箱:xcb@hn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校2016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联系人:崔恒源、李兴华,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535605

附件:湖南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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