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3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 7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培育网络文化精品项目,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校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促进高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紧扣立德树人,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大学生成长需求,不断创新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打造一批网络主题教育活动,研发一批网络文化产品,建设一批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工作载体,推动校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优化校园网络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互动功能,建好、用好网络思想文化阵地,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项目建设要求:精品建设项目要以创新性、时效性、代表性、广泛性为宜,社会影响较大,传播效果良好,富有网络特色,突出主流文化,体现精品创意。一是项目内容应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需求,教育内容要体现网络特点,不能自说自话,要尊重学生的创意创新。二是项目建设形成的成果形式要力求多样多变,不能因循守旧,要注重标题的凝练性、内容的故事性、蕴涵的深刻性、语言的感染性、阅读的便捷性,使网络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既满足趣味性,又保证信息量。三是要更广泛、更充分的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网络精品项目的建设中来,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加强产品供给,解决供需脱节问题。四是项目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成为我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必须为学校已立项项目,并已经在学校广泛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覆盖学生面广,具有推广示范作用。

3项目建设期为1-3年。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为包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已承担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未申请验收或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可申报1-2个,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22016全省立项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文化精品项目40个。对各校上报的项目,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予以立项。

3、省里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经费,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4、申请者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123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电子文档请发至xcb@hnedu.cn

联系人:崔恒源、李兴华,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535605

 

附件: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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