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3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2年是我省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份,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工作,对切实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推动全省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对加快教育强省与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推进富民强省,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知如下:

一、加大建设力度。各高校要站在战略与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学校提升工程实施工作。各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近期要专门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继续拓宽工程参与面,确保工程实施覆盖到学校所有院系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方面。要加大保障工作力度,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切实解决工程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突出工程实效。要根据新形势下大学生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提高工程建设实效。要以大学生参与不参与、喜欢不喜欢、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与衡量标准,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引导大学生不断有效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三、积极组织和申请验收。各校要按期组织对校级提升工程和省级德育实践项目的验收,及时向我委申请对省级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和合格心理咨询室项目的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效与成果、创新与特色培育、学生受益与社会反响等。验收项目要突出实施方案的顶层设计,要确保项目建设制度健全、工作环节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项目实施在学生中要有知晓度和影响力。各省级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验收,鼓励建设情况较好的项目提前验收,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应由学校向我委提出书面报告。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我委将发文确认,授予相应的匾牌,并以一定的方式组织宣传推广。

四、汇编项目成果。各校要对立项建设的省级项目和建设情况较好的校级项目认真总结提炼,汇编项目成果。项目成果要以特色亮点工作为主,重点展现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做法、新经验、新收获。成果要求来源于本校实践,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一般应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起因;(2)主要做法与举措创新;(3)实际成效;(4)启示思考;(5)媒体报道及重要资料附录等。

五、做好总结工作。各校要对学校近三年来实施提升工程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形成报告。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实施基本情况;(2)工程实施成效(包括实施前后工作状况与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对比);(3)工程实施后依然存在的困难与问题;(4)下一步的工作打算;(5)对教育工委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等。

各校的项目成果汇编与总结报告(加盖学校公章),请于6月20日前提交我委宣传部。联系人:钟大蔚、向衍城、罗先海;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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