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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0年辅导员培训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9日 编辑:周欣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素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年〕1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规定》(湖工党发〔2018〕35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湖工学〔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升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完善以“圆融文化”为载体的校级辅导员培训体系,提升辅导员工作胜任力,激发工作内生动力,造就一支与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相适应的专家型辅导员队伍和高素质的党政后备干部队伍。

  三、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含学工办主任)

  四、培训类别

  (一)岗前培训:重点开展应知应会的教育,帮助新进辅导员尽快转变角色,熟悉工作内容。

  (二)校内日常培训:重点开展学生工作相关专题教育,帮助辅导员强化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职业素养。

  (三)校外(骨干)培训:重点关注业务实践能力提升,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省内外交流考察,鼓励辅导员完成与本职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支持辅导员攻读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五、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1、理论政策模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团建设理论、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高等教育法规、学生管理条例等。

  2、工作实务模块:思想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

  3、人文素养模块: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

  4、科学研究模板:课题申报、项目实施等。

  (二)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主题沙龙、成果交流等。

  六、培训考核

 (一)考核时间

  12月下旬,学生工作处将集中统计辅导员本年度培训情况。

 (二)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考核结果将在学工系统内部公布。

 (三)考核标准

  下列要求中,完成三项者视为考核合格,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根据《湖南工学院2020年辅导员培训安排表》(附件1)要求,每位辅导员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全年参加各类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6学时。个人参训情况以培训登记册和现场(网络)考勤为准。

  2、按时按质提交校内培训登记表。

  3、参加校外培训者,以培训主办方认定结果为准,培训合格者可将校外培训学时计入年度培训总学时。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资格和模范辅导员参评资格。

  七、相关事项

  (一)积极组织,合理规划。学生工作处作为辅导员培训的主管部门,承担辅导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和相关制度。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辅导员学习年度培训计划,合理规划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协同推进,优化培训。学生工作处加强与校内外相关部门联系,选聘具有较深理论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辅导员和专家学者担任主讲人,不断优化师资力量。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辅导员开展自主学习与交流,发挥管理优势,提炼工作精品。

                                                             学生工作处  

2020520

  附件1 湖南工学院2020年辅导员培训安排表.docx

 

 附件2 关于开展2020年度“圆融沙龙”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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