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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湖南工学院第三批“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1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现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工学院第三批“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及培育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遴选名额进行总量控制,全校拟遴选10个科技创新团队、20个科技创新培育团队进行建设,其中社科类团队数量均不超过总数的20%

(二)坚持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把握遴选标准,做到宁缺勿滥。验收考核未通过的校级科技创新团队不参加此次申报。新团队成员与此类不能申报的团队成员的重合度不能超过20%

(三)坚持立项后资助原则。培育执行期为3年,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根据绩效情况进行分类资助,科技创新团队8-10/年;科技创新培育团队2-4/年;考核不合格,不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有条件良好的学科支撑。创新团队应以省应用特色学科、学校省级一流培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为依托,符合其学科建设计划所凝练的学科方向。

(二)研究方向明确集中。一个团队原则上只围绕一个方向进行研究。研究方向要符合获批省应用特色学科、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计划(已审核通过)所规划的研究方向或领域,紧跟国家、省部科技规划中的重点领域或优先主题,围绕“三高四新”战略,满足“双一流”建设、申硕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三)有高水平的团队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验收考核不合格的团队负责人不能牵头参与新团队的申报。

(四)有相对稳定的队伍。团队成员一般由本校在编在岗人员组成,成员中40岁以下的研究骨干占三分之一以上。团队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为8-10人。

(五)有较强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要有良好的前期科研基础和学术积累,已取得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

1.创新团队近3年内至少应承担或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

2.创新团队在近3年内取得过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或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

三、实施与管理

(一)经费预算制。团队经费按建设经费预算表执行,保证团队资金专款专用。每年预算的经费,需在两年内用完,否则该部分经费予以撤回。

(二)实行备案制。建设期内,原则上团队成员不能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于每年上半年开学第一周到学科建设中心申请备案,备案之日起取得的成果方可计入团队成果。

(三)成果认定。团队成员在建设期内获得的研究成果要与本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方可纳入本团队的研究成果。

(四)建设期任务

1)人才梯队建设。建设期内有1-2名学术骨干进入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2)新增科研项目及横向进账经费。新增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6项以上,或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以上。工科类团队、理科类团队和社科类团队的横向项目进账经费分别达到50-100万、30-50万,20-30万。

3)科技奖励。团队成员以湖南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厅级一等奖科技奖励2-3项,或省级三等奖1-2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4)科研成果与转化。理工科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5-20篇以上;社科类:高水平论文9-12篇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已转化的国家发明专利、行业标准制定、《求是》、《中国社会科学》等刊载的论文、《SCI》和《SSCI》收录的二区论文折算2篇,《SCI》和《SSCI》收录的一区论文折算3篇。

5)参加行业、学术界公认的高级别学术会议,并作大会特邀报告或分会学术报告3篇及以上;或指导大学生获得政府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者有效奖励2次以上。

(五)实行考核制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验收考核,考核及验收结论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A.年度考核。

建设期的任务要合理分配到3个年度。每年考核一次,团队负责人应按年度填写《湖南工学院“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年度工作进展报告》。科技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第一年度分别完成总任务的20%10%,前两年分别完成总任务的60%30%,视为“合格”。科技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第一年度完成总任务的40%、20%、前两年分别完成总任务的80%、60%,视为“优秀”。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资助。

B.验收考核。

1.科技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建设期内完成上述5项任务中的4项、3项最低限额的,可评为“合格”。

2.建设期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评为“优秀”:

(1)获评为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

(2)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

(3)科技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分别顶额完成4项、3项建设任务

(六)验收结果运用

对于验收为优秀的团队,下一轮继续建设;验收为合格的团队,保留申报资格;验收为不合格的团队,不予资助,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四、申请材料要求及申请日期

1.各二级学院按相关申报要求填写《湖南工学院“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并将1份《团队申请书》报送至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学大楼610室)。《团队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学科建设中心邮箱:xkjszx2017@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21624日(星期四)5点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高水平论文以《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量酬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科技工作量计算为50学时以上的论文为标准。省部级科研项目,按照《湖南工学院科技奖励级别认定暂行办法》认定。国家发明专利的转化,参照《湖南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

2.本通知若与《湖南工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3.本通知解释权归学科建设中心。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周老师,61717

学科建设中心(“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1521

附件12021年湖南工学院“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附件2:2021年湖南工学院“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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