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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报》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05日  点击:[]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拓宽校园文化宣传渠道,确保《湖南工学院报》运作的规范性和可延续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湖南工学院报》必须遵循党的新闻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编辑和出版质量,努力成为学校重要的舆论阵地,展示校园文明的窗口。

第二条 《湖南工学院报》是校园文化宣传的重要渠道之一,与校园文化建设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宣传湖工文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

第三条 《湖南工学院报》是全校师生思想引领的重要阵地。深入宣传学校的重大决策、制度、先进的校园文化;切实反映师生员工的心声、建议和意见,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服务。

第四条 《湖南工学院报》是内部报刊资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党委宣传部下设校报编辑部,负责该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该报免费发行,发行主要对象为全校师生,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送发,寄送其他高校进行交流。

第五条 《湖南工学院报》每年度出版六期,每期四开四版。根据学校宣传工作需要,可临时出版特刊和增刊,或调整版面栏目设置。

第六条 《湖南工学院报》的版面设计有:新闻版、综合版、校园生活版、文艺副刊版等内容,努力打造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各版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闻版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报道学校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优化育人环境,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2.学校在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科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深化内部改革的新办法新举措。

3.学校在教育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产业开发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4.学校各类重大活动庆典及校园文化节、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运动节等重大活动的报道。

5.重大活动图片新闻、一句话新闻。

6.针砭时弊,弘扬正气,反映时事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杂文、评论员文章、社论等。

7.根据学校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设置专栏。如视野、论坛、迎评、学校办学特色等。

(二)综合版

1.湖工经典:介绍学校师生先进典型、优秀事迹,推介学校名师,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勇于攀登的科学精神,追寻他们闪光的人生之路,感受他们普通的生活情怀。

2.专家访谈:走近专家、了解专家,与专家面对面,倾听他们的治学思想,把握最新的科学动态。

3.教学前线:感受课堂师生互动的场景,推介优秀的授课教师,总结良好的教学方法,剖析当前教学的弊端。

4.管理园地:联系学校实际,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学习外校的有益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我校教、研、产、后勤等各领域的管理方法。

5.科研产业:聚焦学校的热门科学研究,有较大影响的基础研究,以及这些成果的转化情况,尤其是在服务地方建设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三)校园生活版

1.理论研究:专刊载理论文章、教师研究性教育教学论文。

2.党旗下:在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感召下,我们坚持四信(信仰、信念、信心、信任),用满腔的热情谱写生命的乐章。

3.关心下一代:对于青少年一代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举止方式的意见或建议。

4.助学育人: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工作。

5.校友在基层:分享校友在基层工作和创业的成功经验,为我们的成长导航指引。

6.我爱我家:宿舍就是同学们在大学里的家,在这个家中发生的日常趣事分享。

7.七彩校园:社团生活是校园生活的聚光点,也是校园文化和校园艺术的反光镜,乘着歌声的翅膀,点燃青春的理想,我们与你一起成长。

8.读者论坛:或许我们彼此不认识,但是关于时尚、热点问题的探讨,使我们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

(四)文艺副刊版

1.书墨飘香:投送书法、绘画、篆刻作品。

2.人生感悟:写出你的人生经历,对生活的理解和自我剖析。

3.读书时光:读后感、书评、新书推荐、思想随笔和影评等。

4.小小说:作家梦想的原创平台。

5.亲情世界:怀有感恩之心,抒写真挚情怀。

6.散文杂谈:日常所想所感写出的随笔散文或对某事某物的思考探究。

第七条 校报主要面向全校师生征稿,稿件征集要求如下:

1.稿件必须要有正确的方向、观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语言简洁,文笔流畅,言之有物。

3.新闻稿件要注重新闻的时效性,要及时采编、报送。

4.稿件须按照学校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送党委宣传部。

5.稿件在报送纸质审批件的同时,还需发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 hngxyb@163.com

6.稿件应注明时间、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第八条 校报的编辑严格落实审批制,校报编辑部定稿的样报,经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报送学校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印刷。

第九条 为了加强校报管理队伍建设,学校组建一支校报通讯员队伍,由宣传部负责选聘和管理工作;校属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一名教师通讯员,各二级学院还需推荐一名学生通讯员,经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建通讯员队伍,宣传部每年负责组织通讯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十条 为了提高发稿积极性,提升稿件作品的质量和水平,凡在校报刊出的稿件作品发放一定的稿酬。稿酬发放标准如下:

1.新闻类作品:头版头条80/篇,1/2300/篇,头版其他新闻60/条;其他版面,头条70/篇,1/2200/篇,500字以下40/条,500字以上60/条。

2.文艺副刊:1000字以下40/篇,1000字以上50/篇;诗词类作品,20行以下30/首,20行以上40/首。

3.图片新闻、美术、书法、篆刻、插图以及其他非汉字作品15/幅。

4.转载的教育信息、各类文件、领导报告、规划方案等全文刊登时,不付稿酬。

5.图片新闻要求图文并茂,且出自同一人创作。

6.编辑、审稿费每期每人150元。

第十一条 校报编辑部负责稿酬发放统计、造表、审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报账和酬金发放。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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