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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6-26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实验室、学工办、院督导组: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做好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学院决定于第18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一)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各教研室依据教学任务安排、教务系统调停课记录等,核查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检查教研室活动记录及总结,确保教学计划落实到位。

(二)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

院级教学督导组对照期初教学工作计划及督导工作细则,梳理本学期督导听课、巡查、反馈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督导工作总结。

(三)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

各教研室对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进行自查,教务办对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二、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检查内容

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部评价、同行评价四个分项组成。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完成评价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教学督导评价

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统一汇总,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各教研室依据本学期教师听评课记录本,汇总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提交至学院教务办,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评价办法,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由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进行填报,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价

学工办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全体学生按时完成评教。本次评教统一通过新版教务系统内的学生评价模块进行,目前该模块已开放,请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完成。

三、检查方式

学院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组织各教研室、实验室、教务办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学校将由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各二级教学院部期末教学工作及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

四、材料提交

各教研室于2026年7月1日前将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核查表、教研室活动记录及总结提交至教务办;

院级教学督导组于2026年7月1日前将督导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办;

各教研室于2026年7月1日前将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办;

学院自查总结报告由教务办汇总撰写,于学校现场检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系统填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特此通知。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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