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第十九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湖南工学院第十九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
湖南工学院
三、承办
体育教学科研部
四、协办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五、参赛单位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天)
2、地点:湖南工学院北区田径场
七、竞赛项目
男子项目(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91.4Cm)、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女子项目(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76.2Cm)、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八、竞赛分组
学院男子组、学院女子组
九、参赛办法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二级学院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2名。
2、请各二级学院在10月18日前将网上报名表打印出来,并加盖学院行政章,交至体育教学科研部向影姣老师处。
3、每项目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十、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须是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全日制本校大学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全日制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田径运动比赛者。
3、运动员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名次及赛次。只有3人(含3人)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其报名运动员可在报名后申请改项。
3、计分办法:各组各项目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报名参赛不足8人(队)的项目计分方法不变。破本校田径纪录加9分,接力加18分,在同一项预决赛中破纪录只加分一次。
十二、录取名次
1、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报名人数等于或者不足8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
(1)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
(2)男子团体总分前8名。
(3)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
团体总分相等时,按破纪录及获第一至第八名的顺序的人数排列,多者列前。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评选4名,以队为单位进行评选。
十四、奖励及扣分办法
(一) 奖励及奖金
运动员比赛奖金、团体及道德风尚奖奖金及学生裁判、工作人员补助从学工专项支出。
1、个人前8名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团体及道德风尚奖发奖牌及奖金。
3、破院纪录的运动员另发放奖金。
4、根据《湖南工学院运动队训练和竞赛管理制度》(湖工教[2021]56号)文件规定,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金300元,团体总分前8名获得者奖金分别为第一名600元、第二至三名500元、第四至五名400元、第六至八名300元。男子和女子团体前8名获得者奖金分别为第一名600元、第二至三名500元、第四至五名400元、第六至八名300元。
5、根据《湖南工学院运动队训练和竞赛管理制度(试行)》(湖工教[2021]56号)文件规定,运动员比赛获得第一名奖金100元、第二至第三名奖金8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60元、第七至第八名奖金40元。参加运动会获前八名的运动员、学生裁判员、工作人员和表演者根据《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记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凡本年度代表湖南工学院参加省及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名次者,相应分值加入所在学院团体总分内(参照计分办法)。
6、以上奖金均由各代表队统一领取。
(二)奖励及扣分
1、报名无故不参赛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5分。
2、运动员冒名顶替比赛将取消个人比赛成绩和资格、取消该队团体总分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资格,举报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单位5分。
3、非工作人员及非当场比赛运动员进入比赛场者扣除团体总分2分。
4、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不按规定参加开、闭幕式扣该院男女团体总分5分。
5、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不参加颁奖仪式者扣该院男女团体总分5分。
十五、报名方式、时间
1、本届运动会体育教学科研部将采用最新的《田径运动会管理》软件,各二级学院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密码另行发放;
2、报名时间的10月10日至10月17日。
联系人:向影姣 14789361707。
十六、其它
1、比赛在学校北区田径场举行,起跑器、钉鞋等各二级学院自备。
2、编号:(运动员编号为5位)
01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06 理学院
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7 商学院
0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08 设计艺术学院
0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9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0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外国语学院
11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12 继续教育学院
13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3、各二级学院自备队旗一面,颜色蓝色,规格2.4米×1.6米。
4、请各二级学院按竞赛规程要求参赛。
5、接力每队必须统一队服。
6、学生裁判、工作人员补助从学工专项支出。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