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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智库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30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重大部署,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全省智库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湘宣电〔2019〕69号),现就做好我校开展全省智库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参选条件

在全省范围内,从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深厚、专注资政研究、成果影响较大的决策咨询服务和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学者中选拔产生。入选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备“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业务资质方面。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智库研究的经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熟悉国情省情、积极服务决策、资政经验丰富,在业界具有较高声誉和良好口碑。原则上须主持过应用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

3.研究成果方面。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决策所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以其他形式进入决策、形成政策,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4.职业操守方面。矢志学术报国,坚持求真务实,大胆探索创新,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较强领军意识、团队精神和协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无学术浮夸、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

青年拔尖人才年龄要求40岁以下,在业务资质、研究成果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选拔名额

全省共选拔20人左右,其中青年拔尖人才不少于5人。请我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本人学科专业所属教学院(部)提交申请,各部门择优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由教学院部统一报送《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及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式8份,并请于10月12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人事(教学大楼1006室)  

联系人:马婷婷、王渺熠 电话:66550、15575431716。

 

附件1: 《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