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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1日 编辑: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193号)文件精神,我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现将我校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聘用在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含200671日以来从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首次岗位设置时进入到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聘二级岗位:

1.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 湖南省优秀专家;

 5.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6. 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

7.申报竞聘国家级教练二级岗位的人员,其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一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一是奥运会冠军;二是集体项目获得奥运会前三名。

(二)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首次岗位设置时进入到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首次岗位设置时进入到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首次岗位设置时进入到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各一项者,可申报评聘二级岗位:

1、第一类条件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获得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奖;

4)获得国家部委(局)颁发全国性的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类一级学会(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戏剧、美术、摄影、音乐、舞蹈、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2项以上;

5)获得中华农业英才奖(个人排名第一),或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

7)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获得者;

8)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奖项。

2、第二类条件

1)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

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

5)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6)主持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科研项目或5项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7)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8)以第一完成人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9)项目研究成果为中央或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要影响者(第一完成人);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省内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3、第三类条件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5)南丁格尔奖章、白求恩奖章或国医大师称号获得者;

6)“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7)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省内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一)、(二)点所定条件中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20067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根据本通知要求申报评聘。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及相关条件证明材料于620日前交人事处2225室。

  (二)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交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评审结果报校务会议研究。

  (三)校内公示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成果、获奖及受聘专业技术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人事处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