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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人员编制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7日 编辑: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人员编制信息采集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人员编制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信息真实、上报及时,现将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间:(201331日—201331日)。为便于工作开展,各二级学院和部处室须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并将指定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人事处。人员信息采集应经本人核对签名,并在本学院、处室进行公示。

二、数据审核。为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数据审核采取分级负责和双重审核的方式进行。先由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初审,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依次签字确认后,以纸质和标准电子文档形式报人事处,人事处核准后上报。

三、数据填报要求。采用标准电子文档,不能更改格式及删减信息项。为方便各单位的工作,部分信息项人事处已有基本的数据,如有异议,请用红色标注,不能更改,将更改的内容写在备注栏里。有“*”为必填信息,纸质签名在“曾用名”一栏。

四、联系人:人事处老师(61127),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经办人于31日与人事处联系。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