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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纪律监督方案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6日 编辑: 点击:

 

 

 

 

 

湖南工学院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纪律监督方案

湖工纪发[2013]2

 

为了严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纪律,防止违纪违规行为,杜绝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我校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健康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0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本次考评推荐工作全程监督,成立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有关考评推荐的信访举报。纪律监督委员会组长由陈云龙兼任,成员为舒建华、王青、黄华中。监督举报电话:07343452056监督举报邮箱:jjjc@hnpu.edu.cn

二、监督的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的文件精神情况;

2、监督校、院两级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本次考评推荐工作制度及程序执行情况;

4、本次考评推荐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三、本次考评推荐工作纪律

1、本次申报职称的参评人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审工作与评审结果。所有参评材料均须据实填报,不得伪造学历及其它证明材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或教学成果;不得通过各类方式直接或委托他人出面为自己或亲友进行说情、拉票等非正常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定

2、参加此次考评推荐资格初审、教学测评、综合考评的人员要做到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正评审、廉洁自律。反对各种营私舞弊行为;不得对参评人员许愿或收受礼物;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发现有以上情节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所在考评推荐组织的成员资格。

3、参加此次考评推荐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中应按规定收交、领取、发放和查阅评审材料。对于评审材料中的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摘抄或外传,不得接触或查阅与本人或亲属有关的评审材料;不准泄漏评审会议内容和评审讨论情况。需要向师生传达或向参评人员解释的问题,应按组织程序由学校或教学院部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4、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推荐工作有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职称申报、推荐、参评资格审查、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无论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都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阳光工程。凡上级要求公示的事项一律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四、各阶段监督人员分工

1、参加资格初审阶段监督人员:舒建华、黄华中

2、参加教学测评阶段监督人员:王青、黄华中

3参加综合考评阶段监督人员:陈云龙、舒建华、王青、黄华中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作出处理。

 

中共湖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工学院监察处

                                                 二?一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