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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湖南工学院职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9日 编辑: 点击: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08号)的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今年,除高校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仍按原来的申报方式进行,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审今年省教育厅进行了大的改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坚持按学校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来给予申报指标,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考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质量,实现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 “阳光考评推荐评审”。

2.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实行学校考评推荐、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继续实行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严格按照岗位来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二、学校考评推荐工作安排

1、机构设立及工作内容(1月10前完成)

成立学校职称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2012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评推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委员会,分别是资格审查委员、综合考评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制定校职称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程序,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别由人事处制定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教务处制定教学测评工作方案,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和科技处协助制定综合考评工作方案,校纪委、监察室制定纪律监督方案。职责与程序及工作方案应包含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评价(监督)内容及程序、结果的运用等,并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或在校园网首页公布)后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备案。工作方案的制定必须于201311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及下属三个委员会设立情况(待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再另行行文):

校职称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力

  员:谢国保、胡波年、罗建华、王利华、曹执令、曾立平、刘文华、崔晓利、张兴、陈云龙

资格审查委员会

组长:刘文华

成员:余忠、杨国辉、贺新华

综合考评委员会

组长:张力

成员:胡波年、罗建华、刘俊学、张平、陈世平、王利华、曾立平、崔晓利

纪律监督委员会

组长:陈云龙

成员:舒建华、王青

2、考评推荐工作程序及步骤

学校考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明确岗位、岗位公示、对岗申报、资格初审、教学测评、测试公示、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结果公示、推荐上报的步骤进行。

1)明确岗位。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2012年度高级职务评审岗位职数,经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省职改办核定,岗位职数细化到学科(分支专业)。(110日前完成)

2)岗位公示。将经人社厅核定的高级职务评审岗位职数(包含双肩挑职数)在校园网首页向全校进行公布。(110日前完成)

3)对岗申报。各申报人员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对照省职改办核定的2012年度评审高级职务岗位职数,再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暂行规定》(湖工人字[2008]1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110日前完成)

4)资格初审。校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公章、审核人私章(资格审查委员会组长)、原件已核章。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资格初审结果报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12日前完成)

5)教学测评。学校综合考评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教学量化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①系统承担课程讲授情况;

②教学工作量;

③教学效果;

④教学改革成果;

⑤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⑥教书育人成效等。

校综合考评委员会根据教学测评工作方案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测评。将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序结果报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本年度高级职务评审岗位总职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本年度参评人员名单。“双肩挑”人员按核定的评审高级职务岗位职数等额确定申报人员。(115日前完成)

6)测评公示。学校职改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教学测评结果及按13比例确定的参加综合考评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表)和参评材料在校园网首页和人事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7)资格审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全部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职改办。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反馈审查结果。(118日前完成)

8)学校综合考评。校综合考评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同时对所有参评对象进行面试答辩,综合考评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评和面试答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结果报学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本年度评审高级职务岗位总职数11.2的比例(只入不舍),确定向省教育厅职改办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对象。(35日前完成)

9)评审对象公示。学校将推荐评审对象名单在校园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12日前完成)

10)推荐上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职改办。(320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宜

 1、申报对象任职年限的计算与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1231

2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均要签定《湖南省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经调查核实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并按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湖南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暂行规定》(湖工人字[2008]16号)中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三年之内不得申报职称,帮助弄虚作假者取消一次申报资格。”予以严肃处理。

3、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对申报人员的情况如有异议,请向院纪委办、监察室实名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龙  1397475677766777)。

 

 

                       湖南工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0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