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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关于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2日 编辑: 点击:

 

 

湖南工学院关于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70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湘教职改办字[2012]16号《关于报送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现正式启动2012年度职称参评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

学校成立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文华

成员:余忠、杨国辉、贺新华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依照《湖南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暂行规定》(湖工人字〔201113)和《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我校各职能部门对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2、按照上级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申报人员各种证书原件,并将资格初审结果报学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受理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监督内容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学位及资格证条件、资历条件和外语、计算机水平等条件严格审核。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资格审查程序

1、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包括学历学位证、现有职务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原件已核”章。

2、科技产业处对参评对象论文、著作和科研项目等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及“真实性查验证明”(见附件1)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原件已核”章。

3、教务处对参评对象的教研教改项目、论文、质量工程和教学工作量等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及“真实性查验证明”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原件已核”章。

五、参评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报学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湖南工学院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