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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职称材料上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9日 编辑: 点击:

各职称评审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70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湘教职改办字[2012]16号《关于报送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现正式启动2012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时间和要求通知如下:

12上午   交近五年参加的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或继续教育证原件交人事处(2225室),要求每人每年脱产进修12天。下午人事处派人到人社厅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

14     申报其他系列(除教授、副教授)的人员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其中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要到科技处、教务处提供的真实性查询证明。同时上交职称评审费,交费后到人事处将个人的准确信息录入职称系统(同时提交“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另交三张同底一寸照片。

17      申报高教系列的人员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报送人事处,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同时上交职称评审费,交费后到人事处将个人的准确信息录入职称系统(同时提交“评审表”的电子文档),交三张同底一寸照片。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一:《关于报送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处

201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