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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衡阳市志》续志人物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2日 编辑: 点击:

根据衡办[2000]12号《关于认真做好续修市县两级志书工作的通知》,《衡阳市志》(1978-2008年)从2009年起进行总纂评审阶段,特向各单位、有关人士征集入志人物资料。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征集范围和标准及征集资料内容与要求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标准

1、副地师级及以上领导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3、在省部级(含)以上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其他称号的;

二、征集资料内容和要求

1、内容

包括基本信息和主要业绩两大部分,基本信息见附表。主要业绩包括立功受奖、荣誉称号、科研成果、著作、文章等,并写明立功受奖等级、次数,授予单位及荣誉称号名称;科研成果奖项、授奖单位;著作、文章出版或发表出版社、报刊、时间。

2、要求

资料力求准确无误,具体详细,切忌模糊用语。提供资料时,可按附表填写,也可写成文字,1000字以内。要求在2009615号前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送交人事处2227室。

 

附表:入志人物简表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0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