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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 2025-2026-1学期素质与能力拓展 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 

根据湖工教〔2013〕24号文件及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管理相关规定,为切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组审核复核,现将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6 年 1 月 7 日 —2026 年 1 月 9 日(共 3 个工作日)

二、受理异议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异议材料需注明异议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异议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设计艺术学院 6206 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将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学分计入学生个人学业档案。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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