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工教〔2013〕24号文件及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管理相关规定,为切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组审核复核,现将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6 年 1 月 7 日 —2026 年 1 月 9 日(共 3 个工作日)
二、受理异议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异议材料需注明异议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异议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设计艺术学院 6206 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将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学分计入学生个人学业档案。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