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724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敏 曹 毅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游春华
成 员:黄馨仪 刘佳林 樊子元 陈烨婷 廖昭文 王倩雯 彭里格 马慧娟 买明
二、奖项设置
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省级和校级两个等级,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19届全体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四、评定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生单科成绩在中等以上。 在校期间,评
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单。
(二)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 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指标分配
省优 |
专业 |
总人数 |
班级数 |
省级 |
每个班预报 |
土木 |
268 |
7 |
9 |
2(共14人) |
工管 |
89 |
2 |
3 |
2(共4人) |
建筑 |
92 |
2 |
3 |
2(共4人) |
造价 |
161 |
3 |
5 |
2(共6人) |
工设 |
93 |
3 |
3 |
2(共6人) |
校优 |
专业 |
总人数 |
班级数 |
校级 |
每个班预报 |
土木 |
268 |
7 |
13 |
2(共14人) |
工管 |
89 |
2 |
4 |
2(共4人) |
建筑 |
92 |
2 |
4 |
2(共4人) |
造价 |
161 |
3 |
8 |
3(共9人) |
工设 |
93 |
3 |
4 |
2(共6人) |
备注:
1、方案方法:专业人数÷15届总人数× 省优名额/校优名额
2、省优:土木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9人
工管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建筑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造价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5人
工设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3、校优:土木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13人
工管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建筑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造价各班先暂且按3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8人
工设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4、省优共25个名额,剩下2个机动名额,由学院综合评定
校优共35个名额,剩下2个机动名额,由学院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开展班级评议——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8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019年1月25日-2月5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2019年2月15日,以班为单位将获奖汇总名册和符合情况表发至学习部干事罗滨邮箱:3119212513@qq.com。
4、2019年2月26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12,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湖南工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档每人2份、电子档1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各1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电子和纸质各1份;
(4)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样式〕(见附件6)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5)奖金发放表(见附件7)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6)每人需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一份、省级两份)
以上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