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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8日 

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724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长:张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游春华

 员:黄馨仪 刘佳林 樊子元 陈烨婷 廖昭文 王倩雯 彭里格 马慧娟 买明

二、奖项设置

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省级和校级两个等级,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19届全体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四、评定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生单科成绩在中等以上。 在校期间,评

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单。

(二)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 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指标分配

省优

专业

总人数

班级数

省级

每个班预报

土木

268

7

9

2(共14人)

工管

89

2

3

2(共4人)

建筑

92

2

3

2(共4人)

造价

161

3

5

2(共6人)

工设

93

3

3

2(共6人)

校优

专业

总人数

班级数

校级

每个班预报

土木

268

7

13

2(共14人)

工管

89

2

4

2(共4人)

建筑

92

2

4

2(共4人)

造价

161

3

8

3(共9人)

工设

93

3

4

2(共6人)

 

备注:

1、方案方法:专业人数÷15届总人数× 省优名额/校优名额

 

 

2、省优:土木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9人

         工管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建筑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造价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5人

         工设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3人

 

3、校优:土木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13人

         工管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建筑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造价各班先暂且按3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8人

         工设各班先暂且按2人预报,由学院根据综合评定优选其中4人

 

4、省优共25个名额,剩下2个机动名额,由学院综合评定

   校优共35个名额,剩下2个机动名额,由学院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开展班级评议——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8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019年1月25-2月5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2019年2月15日,以班为单位将获奖汇总名册和符合情况表发至学习部干事罗滨邮箱:3119212513@qq.com。

4、2019年2月26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12,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湖南工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档每人2份、电子档1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各1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电子和纸质各1份;

4)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样式〕(见附件6)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5)奖金发放表(见附件7)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6)每人需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一份、省级两份)

以上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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