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互助教育的作用,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全面提高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阳花”志愿服务队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发展,热衷于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宣传和心理潜能的开发,是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本服务队在“太阳花”特色成长中心咨询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协调管理。
第三条:“太阳花”志愿服务队以“自我提高,宣传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服务他人,共同探索”为宗旨,坚持严谨求是的科学态度,发扬无私奉献为指导思想,组织广大朋辈心理辅导员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和发展,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做出贡献。
第四条: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思想指导,反对唯心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和伪科学,确保本服务队活动和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服务队主要任务是:
1、加强志愿服务队成员的发展和培训工作,培训一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
2、组织朋辈辅导员及各班级学生学习心理知识:
(1)定期举办心理讲座;
(2)组织观看心理方面的电影;
(3)组织会员参加广州各高校举行的心理交流会;
(4)积极在校内组织或参加与心理有关活动。
3、充分利用报刊、学院广播、网页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只是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
4、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心理调查和信息报告、反馈工作。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太阳花”志愿服务队遵循学院、班两级组织建制,一级组织为学院“太阳花”特色成长辅导室理事会,二级组织为各班心理委员。
第七条:本服务队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其他常务理事会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和其他常务理事会组成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本服务队常设权力机构。会长、副会长和其他常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教师担任本协会的顾问。
第八条:本服务队设立下列机构:
秘书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辅导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策划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外联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编辑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督导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第九条:新任各部部长候选名单由上任各部部长向会长提名,由常务理事会决定任免。各部干事分别由各机构的正职提名,由常务理事会决定任免。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是本服务队常设权力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一)召集成员入队;
(二)执行本服务队成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制定本服务队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四)讨论和决定本服务队各机构的正副职以及干事的任免;
(五)讨论和决定成员的接受和除名;
(六)讨论和决定表彰奖励的人选;
(七)讨论和决定本服务队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接受本协会全体会员的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本服务队日常工作,召集常务理事会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
(二)向成员大会作年度报告;
(三)签署任免、接受和除名决定;
(四)听取下属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下属部门的工作,管理本会下属各部门的干部;
(五)向学院团学机构汇报本服务队工作;
(六)代表本服务队处理对外事务。
第十二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并分管某项事务。具体事务根据情况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本服务队下属各机构职责如下:
(一)秘书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服务队通告、决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
2、负责管理服务队的文件、档案和经费;
3、负责成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专项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4、做好会员管理等工作,协调各个部门正常运转。
5、协助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心理部,收集、整理大学生的心理资料。
(二)辅导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主动阅读、学习心理学书籍、影音资料等,并与会员开展分享、交流活动;
2、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学习、研究和讨论;具备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接受心理辅导老师的培训;
3、及时反馈各班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情况,为学院心理部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4、负责开展学院面对面和学生的心理咨询的工作,做好同学们的预约时间安排,帮助有需要的同学解决心理困惑;
5、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朋辈辅导员参加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各班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及普及工作。
(三)策划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本服务队各项活动的策划书编写工作;
2、负责学习、培训和学术活动等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3、监督各项活动的进展程度;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外联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本服务队对外联系、公共关系和发展新会员业务;
2、加强本队与其他社团的沟通与联系;
3、争取社会各界对本服务队的支持和赞助;
4、负责对外宣传“太阳花使者”,提高服务队的知名度。
(五)宣传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服务队的网站管理、网站维护以及协会微博消息的更新和发布等;
2、负责活动的会场设计及布置;
3、负责服务队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新闻、宣传片、活动宣传等各方面的宣传和制作;
4、负责各项活动的拍照以及上传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活动方式、组织原则与纪律
第十六条:本服务队的活动方式主要有:
(一)会议。包括:全体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专项工作会议、部门工作会议等;
(二)学习培训与学术研讨活动。包括:阅读宣讲,上课培训,座谈讨论,学术讲座,专题讲座,理论讨论等;
(三)宣传与心理服务;
第十七条:本服务队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体,奉行如下组织原则:
(一)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各个部门以及全体服务队成员服从成员大会。
(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向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各个部门既要向上级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四)坚决接受学院心理辅导老师的指导,积极配合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心理部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四章 经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建工学院“太阳花”志愿服务队所有。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太阳花”志愿服务队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