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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9日 

统一财政,各部门无独立财政权,学生会全部收入应先纳至学生办公室,再进行分配,不得自行使用。

一、经费预算管理   

 1、学生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学生活动经费、各项赞助费等。 

 2、为加强学生活动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各部门应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分配,科学安排预算。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做好开支和活动经费预算上报,由主席团成员把关核准,再上报、审批后实施。 具体细则如下:

(1)、各部门举办活动前,应先提交资金预算,报学生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多于200元的统一采购须由该部门两名以上代表共同实施,不得自行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3)、200元以下,获得学生办公室预算审批后,可以自行采购,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知会学生办公室,再自行购买;

(4)、各部门活动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向学生办公室递交决算表;

(5)、发票应在决算表获批准后一周内学生办公室;

(6)、所有支出须坚持先报后支原则,严禁先支后报;

二、票据管理 

 1、入帐报销票据一般应是正式发票,收据应盖有正式销售商家印章。 

 2、发票或收据应注明单位、日期和内容。 

 3、发票或收据背面必须按统一规格,用蓝或黑钢笔写清楚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与证明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字迹清楚。

 4、所有入帐单据由资监妥善管理和保存,在换届时做好交接。

三、帐簿管理 

 学生办公室设“经费收支明细帐簿”。由学生办公室主要负责详细记录收支情况以及日常的监督、保管。

备注: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不予报销:

1、举办活动,未经财委会审核资金预算的;

2、各项活动中,不按第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将收入资金先行移转至财委会的;

3、出具非税务发票或出具餐饮、服务类发票的;

4、超过费用报销期限的;

5、其他不予报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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