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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班级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院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促使良好院风、班风、学风的形成,使学院班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负责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所有班级。

                    

第二章  实施方案

第四条  班级考核总分采用100分制,总分采取封顶制,总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考核不及格的班级不得被评为 “优秀班集体”。

第五条  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院团总支班级进行考核,依第三章考核细则对班级进行加()分,考核成绩分年级进行排名

第六条  学期末分年级依测评成绩排名评选出“优秀班集体”。对于每学期测评排名年级倒数第一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所在班级班长、团支书要向级辅导员作思想汇报,态度不端正者将报学院团总支取消其职位

第七条  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和该班班长、团支书在全院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增加班级中学生评优评先的名额(包括奖助学金的名额)。期评最差的三个班级,作为惩罚将减少班级中同学评优评先的名额(包括奖助学金的名额)。 

第八条  依院团总支规定不得评优评先的,或者符合其他班级不得评优评先规定的,该班级取消集体评优评先资格。

第九条  办法未具体规定的情况,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及学校有关规定以公平、公、公开的原则酌情加(扣)分。

  

第三章  考核细则

第十条  学风建设(25分,基础分15分) 

(一)在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非专业类竞赛),如有获奖者,国家级加2分/次、省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分/次,院级加0.5分/次;

(二)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扣0.5分/每科每人;

(三)在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学科类竞赛活动(结构设计大赛力学竞赛工业设计等专业类竞赛)中如有获奖者,国家级加2分/次、省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分/次,院级加0.5分/次; 

(四)班级同学参加科研立项并结题加0.5分/人次(以结题证书为据); 

(五)在学院到课抽查中,缺席或迟到者扣0.1分/学时。早晚自习抽查中平均在90%-100%符合要求,80%-90%扣1分,以此类推; 

(六)妨碍学生干部工作,不配合学生干部工作者扣1分/人次,扣满3分为止;

(七)在各类讲座、活动中,凡需要自律部考察出勤率的,若同学缺席,就其所在班级进行扣0.2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校、院举行的活动,无故缺席的,分别扣1分/人次、0.2分/人次; 

(八)在自律部组织的文明检查中有不文明行为者,扣0.5分/人次,不文明行为影响恶劣者扣1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 

(九)本科英语通过六级考试或计算机二级加0.5分/人次; 

(十)各类考级、考证(建筑类八大员)考试通过者加1分/人次,加满5分为止相关考试视情况进行加分; 

第十一条 宿舍管理(15分,基础分10分) 

(一)在值班室登记的卫生等级评分中,对出现“少于15分”的宿舍所在班级扣 0.5分/次

(二)校级、院级文明寝室分别加1分、0.5分/次; 

(三)在“寝室文化艺术”等比赛中获得学院奖励的寝室加1分/; 

(四)在宿管部组织的寝室“晚归、不归”检查时,晚归、不归扣0.5分/人次,如被学院通报批评以上者(含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扣完3分为止; 

(五)凡违章用电者扣0.5分/人次,如被学院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 

(六)在学校组织的卫生检查中,若有未搞卫生的宿舍扣1分/次,如被学校通报批评,加倍扣分; 

(七)不配合宿管部查寝者(包括对检察人员的谩骂等)每次减0.5分/次; 

第十二条 文体活动(15分,基础分10分) 

(一)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文体活动任务并得到总支认可的加1分/次(所有活动以书面或电子材料为准); 

(二)学校举办的文艺、体育类活动,有班级积极参与,并最后能够参赛的校级加1分/次院级加0.5分/次,如有获奖者,可另行加0.5-1分/人; 

(三)主动开展文娱和体育活动的班级,酌情加0.5-1分/次(以活动计划、总结为准

第十三条 班级日常工作(15分、基础分10分) 

(一)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得到认可的加0.5分/次; 

(二)每月都应举办团学活动,少举办一次扣3分(若活动虽有上报,但经查明没有举行的按没有举办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三)对每月的团日活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或是没有完整的上交材料的,扣1分; 

(四)班级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团学活动)被院级评为优秀活动或被传媒中心报到的加2分/次; 

(五)班级心理健康周报、月报未及时上交的 ,缺一篇扣0.2分,扣完3分为止;

(六)每学期按时上交班级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班级工作总结,未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上交任务的班级每篇扣0.5分(迟交)不交班级扣除1分/次(考核时间归入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  

(七)对于学院召开的班长团支书会议,考勤工作由组织部完成,班级干部无故缺达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将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并且所在班级扣除1分/次有事不能到会的必须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并说明理由。会议迟到者将扣除班级考核分0.5分/次

第十四条 宣传工作(15分、基础分10分) 

(一)班级活动或团日活动的新闻稿,由班级自己撰写并被采用的,在校级以上媒体发表加1分/次、校级加0.5分/次、院级加0.2分/次; 

(二)班级活动或团学活动的宣传横幅、海报等没有及时清理的扣0.2分/次;

(三)班级信息员被评为“优秀信息员” 的,加0.5分/次,因工作不称职被撤职的,扣0.5分/次;

 (四)班级同学为院传媒中心提供素材,为学院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或者积极向学院提供班级优秀学生事迹,被学院采纳的加0.2分/次;

(五)班级活动或团日活动的宣传横幅、海报出得及时且质量较好的,能较有效地扩大活动影响力的(如将参与度从院级扩大到校级),加0.2分/次

第十五条 志愿者活动(10分、基础分6分) 

(一)班级同学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加0.2分/次; 

(二)班级可以承办志愿者活动,每承办一次加1分/次;

(三)积极参加学院志愿者组织举办的志愿者活动的1分/次 

第十六条 附加项目(5分、基础分3分) 

每学期的教师评价班级项目中,优秀的加2分/班、良好的加1分/班、不及格的扣2分/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期的评比结果排名将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老师

第十八条  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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