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为强化管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教职工聘任、晋升、晋级和实施奖惩提供依据,以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按照专职教师岗、教学管理岗进行分类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专职教师岗从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研教改、学科建设与科技产业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每方面设加减分项目;教学管理岗从服务意识和劳动纪律、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每方面设加减分项。
三、考核工作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2、注重实绩;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4、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5、常规工作与特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6、个人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学校考核及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1、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
2、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填写《绩效考核表》;在此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合议评分等方式进行。
五、教职工考核不称职项目:
类别 |
项目 |
评价办法 |
操作说明 |
一票否决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认定为绩效考核不称职 |
1、违法乱纪,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者; |
只发放个人应得绩效工资50%,连续两年不称职上报人事处 |
2、由于工作严重过失,给学院、学校造成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产生影响较坏; |
4、出现学校认定的责任事故(包括教学事故) |
5、师德差或严重违反教师行为规范或在师生中散布错误言论、行为消极,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
六、专职教师岗减分项目
(一)减分项目
类别 |
减分项目 |
评价办法 |
操作说明 |
教学运行管理 |
及时按质按量教学文件上交(含各种成绩录入;教学安排录入;学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教材订单上交;等。) |
每迟交1天扣1分/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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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教不合格减分 |
校督导:10分;院督导:5分;学生评价:5分;同行评价:3分 |
调停课 |
调停课0.5分/2课时;代课超10课时0.25分/2课时;因公调停课每学期不超6课时;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停课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
教学差错 |
教学差错每次扣5分 |
考试命题 |
考试课程命题无命题细目表,扣0.5分;无试题审查表,扣0.5分;试题不符合要求大纲要求,扣1分;试卷出现形式错误,如班级、学期、专业错误,扣0.5分;试卷考题内容出现错误,扣1分;考试课程未按时上交命题细目表、审查表、试卷,扣0.5分。 |
阅卷 |
请学生阅卷,扣2分;阅卷不符合要求,如出现分数修改或统分错误,扣1分/次;试卷遗失,按每份0.5分扣分;无试卷分析,扣1分;试卷分析不符合要求,扣0.5分;整个班级或整个考场试卷遗失,按教学事故处理。 |
成绩 |
未按时提交课程成绩,每门扣0.5分;成绩未按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每门扣0.5分;成绩出现问题,如学生未在校给出成绩或学生反映问题查实者,扣2分/次。 |
监考 |
按学校监考教师职责认定范围,监考违纪按每次扣0.5分。 |
教学改革与建设 |
围绕“教风、学风建设”认真参加教学研讨(参加学院、教研室教研会议),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效明显。 |
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会议(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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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项目、成果 |
副教授以上教师三年内至少需申报(立项或结题)一项省级以上课题且两年内指导青年教师成功申报一项课题,缺扣3分。
讲师以上教师二年内至少需一项院级课题(立项或结题)和申报一项省级以上课题,缺扣3分。
每位教师每年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一篇(校学报认可),缺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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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 |
听课、评课(同行评教) |
教师相互听课记录。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每人5次以上(含5次),每少1人次扣1分 |
1、教师能合理运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课堂信息量大,效果好,评教优良率高。
2、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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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习、课程设计 |
指导书、任务书、计划书、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少一项扣2分,不认真执行扣2分 |
毕业设计(论文) |
不参加开题答辩扣3分;未参加毕业答辩每半天扣0.5分;未及时按要求上交材料扣3分;未及时按要求上交毕业设计成果扣5分 |
学生投诉 |
经核实每次扣3分 |
(二)加分项目
类别 |
加分项目 |
评价办法 |
操作说明 |
教研教改 |
教研教改课题
(含规划课题)立项及进展(结题)情况,教研教改论文发表情况 |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研教改论文:
1、当年度获得立项和结题等级及数量,且进度符合要求:国家级项目10分/项,省级项目5分/项;校级项目1分/项;申报一项0.5分/项;进度不合要求的项目按相应等级扣分;
2、年度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等级与数量:学校认定权威核心期刊A类每篇10分,B类每篇5分,C类每篇3分;一般期刊(含本校学报)每篇1分。 |
1、必须是本人担任主持人/第一作者且以本院部名义申请/发表的才可计入得分;
2、 只计当年立项及完成情况,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不重复计分;考评组核定计分。
3、 学院规定完成的项目、论文不加分 |
精品课程或视频公开课程、重点建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校级:1分/项;申报:0.5分/项 |
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的政府类竞赛获奖情况;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获奖 |
国家级:一等奖6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2分/项;省部级: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校级立项:0.5分/项,但校级立项最高为0.5分。
说明:1、优秀毕业论文奖(被评为国家和省优秀毕业论文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分)
2、包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政府类学科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德育实践项目、三下乡项目等加分。 |
教师指导大学生各类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与结题情况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校级:1分/项; |
教师教学获奖项目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3分/项;校级:1分/项; |
教学成果奖 |
国家级:20分/项;省级:10分/项,说明:排名2、3分数递减 |
督导评教优良率 |
优(5分)、良(2分) |
院部会议(活动)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1分/次
积极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1—3分/项 |
学科建设与科技产业 |
科学研究项目 |
国家级(包括青年项目):10分/项;
省级重大科研项目:5分/项;
省级重点科研项目:3分/项;
省级科研项目:2分/项;
申报:0.5分/项 |
1、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以批准文件日期为依据。
2、项目级别和奖励级别由科技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同一项目计高档,不重复计分;
3、学院规定完成的项目、论文不加分 |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 |
国家级: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7分/项,三等奖5分/项;
省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
说明:排名2、3分数递减 |
科研创新平台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
说明:排名2、3分数递减,分/项,说明:排名2、3分数递减 |
重点学科建设 |
国家级:10分/项;省级:4分/项。 |
论文 |
年度发表科研论文等级与数量:学校认定权威核心期刊A类每篇10分,B类每篇5分,C类每篇3分;一般期刊(含本校学报)每篇1分。 |
其他 |
1、对学院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加5分;
2、1、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奖励、表彰,加20、15、10、5分/项(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等) |
七、教学管理岗考核标准及减分项目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操作说明 |
服务意识和劳动纪律 |
责任感与事业心 |
热爱自己的事业,服务态度好,责任感强,本职工作完成出色,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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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积极性与廉洁自律 |
工作积极,组织纪律性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接受他人与工作相关赠礼,原则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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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精神 |
充分理解群体目标,乐意为群体目标的实现作贡献,愿意承担除本职工作外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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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
1、校院级通报、批评减5分/次;
2、被领导教师学生投诉,减5分/人次(被认可);
3、领导同事投拆推诿工作,且造成不良后果,减5、3、1分;
4、出现扯皮、打架、影响团结事件,每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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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奖励、表彰,加20、15、10、5分/项(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等);
2、师生书面表彰加5分/项;
3、领导同事认可所做的额外工作,视工作难易,加5、3、1分;
4、有突出责任或重大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加5分/次 |
劳动纪律 |
1、迟到、早退扣2分/4次; 旷工半天起算,扣5分/半天,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2、事假半天起算,扣0.5分/天,婚假、丧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超假天数按事假扣分,扣完10分时,上报校人事处;
3、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以及学院集体活动、会议的,扣2分/次;
4、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门窗、电器、电灯的,扣1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学校处理,年度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 |
服务能力 |
本职业务能力 |
本职业务能力强,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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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能力 |
能详细工作计划,且计划合理,措施得当 |
创新能力 |
富有创见,态度积极,有创新举措或建议,,能改进自己的工作 |
减分 |
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视情况减10、5、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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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工作效率高,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且受到校、院表彰,视情况加10、5、3分/项;
2、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了工作,创造了好的效果,视情况加10、5、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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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工作有一定成绩,能较好的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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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
能按期完成任务,工作质量较好 |
工作效率 |
工作效率较高,能及时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
减分 |
1、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视情况减10、5、3分/项;
2、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视情况减10、5、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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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工作效率高,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且受到校、院表彰,视情况加10、5、3分/项;
2、负责的工作或者项目、课题获得了奖励或者荣誉,为学院争光,视情况加6、4、2、1分/项;所带获得团队、班级校级以上荣誉,视情况加6、4、2、1分/项;
3、指导学生获得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加3、2、1、0.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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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细则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