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 编辑: 点击:[]

一、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参与每个实验准备工作。不准学生将泥沙灰尘带入实验室。 

应于实验开始前 10 钟到达实验室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验室刷卡制度以及其它各项制度,做好实验组织工作。

三、实验结束后,仔细清点仪器设备和其它实验用具,登记清点结果,切断室内电源 和关闭好门窗,并安排值日生搞好卫生。

验中坚守岗位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解答率为 80%发现常情况 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实验指导水平。对于每一个新实验,指导教师必须事先 在有关范围内试做。第一次担任主讲教师的,必须事先在有关范围内试讲。

六、每位实验指导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研究活动,为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和实 验手段出谋划策,并参加实施。

七、实验指导教师在开课前一周到实验室领取钥匙,课程结束时归还钥匙,不得将实 验室钥匙转交其他人员。

八、实验指导教师调换上课时间,需经实验室主管教学主任批准。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