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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李冰”校友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编辑: 点击:[]

 

“李冰”校友奖教金是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李冰董事长为奖励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零部件研究院)从事教学科研、教辅管理的优秀教职员工而设立的奖教金,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李冰奖教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现将“李冰”校友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适用范围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零部件研究院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奖励对象、奖励等次及奖励标准

“李冰”奖教金,本次设奖金总额2万元,奖励名额5名,包括教学奉献奖和教育管理奖两类。

1、教学奉献奖:面向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2、教育管理奖:面向管理岗位(中层、党务、教学、科研、辅导员等岗位)。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自觉践行师德师风规范。

3、在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尤其是在为人师表、“三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

4、没有因工作受到过学校任何处罚。

5、2023至少在岗9个月

6、已获得过“李冰”奖教金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工作实绩条件

1、教学奉献奖:

积极参加学院教学、学科、专业建设。主要参与专业认证工作“双一流”专业申报与建设工作特色应用学科的建设工作硕士点建设工作学院有组织的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或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在师生中享受较高的声望

2、教育管理奖:

积极参与党务管理或教学管理或科研管理或学工管理或就业工作,在学校有显著的优秀业绩;或积极参加学科、专业建设,并承担指标工作任务;或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学院领导一致认可。

四、评审机构

(一)评审工作由学院和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李冰”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47日前完成

奖教基金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初审;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材料审核——410日前完成

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

3、审核评议——415日前完成

根据申报人材料情况、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研究评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公示。

4、备案与转呈——420日前完成

综合办将材料报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及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

  5、颁奖与发放——4月下旬

湖南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共同组织颁奖仪式,颁奖仪式上邀请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李冰董事长现场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

本项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平公开公正,评选出模范且示范效应的优秀教职员工。

工作联系人:朱欢

电话:18874285417,邮箱:939987889@qq.com

 

 

“李冰奖教奖学助学基金”评审委员会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4327

 

 

附件1:“李冰”校友奖教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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