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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信息化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1日 点击:

院教务[2021] 8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助力我校一流课程建设上台阶。在前期开展年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从2020-2021-2学期开始,全面开展信息化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课堂教学全部采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鼓励各任课教师使用雨课堂、知到(教师版)、学习通等专业信息化教学软件,有条件的要利用自建资源或者智慧树平台的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各任课教师在假期期间做好信息化教学相关准备工作。

二、加强教学信息化培训与研讨。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寒假期间,积极动员各基层教学组织,从本单位挖掘精通信息化教学的教师,发扬“传帮带”精神,做好教研室、二级教学单位的组织培训工作,重点关注老教师的信息化技术使用情况,确保新老教师在2020-2021-2学期都能熟练使用信息化教学工具进行教学。

三、信息化教学纳入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价。信息化教学是深入开展课堂教学革命的重要手段,也是一流课程建设重点考察内容。今后,学校将在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中逐步增加信息化教学的相关指标,希望全体教师和各教学单位重视信息化教学的突出作用,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促使一流课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2020-2021-1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利用自建课程资源在2020-2021-1学期开展了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请于202138日前,提交湖南工学院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和说课视频到二级教学单位(材料模板和要求见附件),二级教学单位汇总初审后统一发邮箱530278859@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我校2020-2021-1学期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并按照相关规定核算课时量。

 

附件:1.湖南工学院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x

2.2020-2021-1学期湖南工学院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标准.doc

 

                     教务处

                                                          2021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