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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考试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激励全校党员干部努力奋进、开拓进取,自觉学习、理解、遵守党纪党规,根据学校党委有关2020年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学条例” 学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7月底

二、学考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学考方式

全校党员自学与各二级党委(党组织)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出实效。学校纪委将统一组织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抓好学考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将学考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确保学考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学校纪委将建立严格的情况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二级党委(党总支)抓党员学考的情况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基层党支部要对每一名党员参加学考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并将学考成绩作为党支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积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学考竞赛等方式提升党员学考积极性和学考效果。

(四)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学考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及所在党委(党总支)参加学考人员名单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同时做好工作跟踪落实,及时反馈学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学考结束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中共湖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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