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警示提醒 > 正文

常宁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4-14 打印本页

 

近期,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常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邓五生、执行局法官助理尹俊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11月,邓五生、尹俊在四川省西昌市执行公务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借机前往峨眉山旅游,并在单位财务违规报销应由其二人自行承担的费用910元。20201月,邓五生、尹俊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常宁市纪委监委)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