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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4-24 打印本页

 

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
.郴州市新世纪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9年至201212月,市新成公司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以出差、招商、考察等名义组织公司职工外出旅游10余次,开支52.1万元;2009年至2014年期间,市新成公司超过规定标准或自定标准发放津补贴35.6万元。对此,公司原董事长曹志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原总经理陈迎跃、原副总经理刘坚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1612月,曹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迎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苏仙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梦玟公款旅游、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11月,李梦玟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苏仙区治超办于20137月至201512月,违规发放津补贴165.17万元,其中,李梦玟领取2.71万元,对此,李梦玟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201612月,李梦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郴州市第十一完全小学原校长葛德发违规操办寿宴问题。2016914日,葛德发未向组织申报和报告,在郴州国际大酒店违规为其母亲操办80岁寿宴,收受管理对象及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0.44万元,此外,葛德发还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20171月,葛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
   4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原黄花岭村虚造森林防火补助用于村务接待开支问题。2014年至201512月,黄花岭村虚造森林防火补助0.92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开支,对此,原党支部书记何良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原村主任何新国、原村秘书罗盛负有直接责任,何良金、何新国、罗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12月,何良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何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桂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长期租用超标准车辆问题。桂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132月至20162月,以园区开发公司名义租赁湖南宇腾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排量为2.0t的大众途观越野车,作为园区招商引资用车和园区管委会主任侯金环的工作用车,期间共支付租金24万元,对此,侯金环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73月,侯金环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6
.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临时党工委原第一副书记黄金国违规发放补助及违规办酒等问题。十八大以来,便江镇塘下村违规发放补助22.54万元,其中,黄金国个人实得4.67万元,对此,黄金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5126日,黄金国违规操办生日酒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54万元。黄金国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1月,黄金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
.临武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曹夏平私车公养问题。20146月至201512月,曹夏平将司法局公务车加油卡用于其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94万元。201612月,曹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临武县南强镇土桥村原党支部书记邓桂庄违规举办生日宴问题。20159月,邓桂庄违规举办生日宴,收受红包礼金5.17万元,其中非亲属红包礼金1.11万元。201612月,邓桂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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