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警示提醒 > 正文

桂阳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2-28 打印本页

 

近日,桂阳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桂阳县农科所副所长兼党支部书记吴严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报账等问题。吴严才在任县农科所副所长主持全盘工作期间,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38月至12月,以车费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5000元,其个人领取5000元,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0912月至20105月,隐瞒、截留县农科所新农村建设奖励资金等收入4.3万元;于200912月至20139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9409元。201612月,吴严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桂阳县士杰学校教师侯元艳违规开办培训班,收取培训费问题。20164月至201611月,侯元艳在士杰学校任教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违规开办培训班,收取培训费9700元。20171月,侯元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桂阳县塘市镇华山乡中心校教师盘国华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盘国华在塘市镇华山中心校任教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虚报冒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20171月,盘国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桂阳县纪委)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