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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区通报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12-15 打印本页

 

近日,珠晖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1.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张永虎工作日饮酒的问题。20168176时许,张永虎驾车在酃湖乡境内进行工作巡查时,遇到了准备在酃湖乡学院食府就餐的苏超军,苏超军邀请张永虎共进晚餐,并于晚餐期间共同饮酒。用餐后张永虎继续执行公务,苏主动要求帮张开车。晚904分,当苏超军驾驶车辆在衡州大道时,被珠晖交警大队当场查到饮酒驾驶。张永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苏超军两次酒后驾车的问题。2015526晚,苏超军在冶金街道夜宵摊吃饭喝了酒,晚823分,苏超军驾车行驶至珠晖区德全大酒店时,被珠晖交警大队查到饮酒驾驶。20168176时许,苏超军邀请张永虎在酃湖乡学院食府共进晚餐,并于晚餐期间共同饮酒,用餐后苏主动要求帮张开车。晚904分,当苏超军驾驶车辆在衡州大道时,被珠晖交警大队查到饮酒驾驶。2016114,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督查支队对苏超军下达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罚金1050元。苏超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衡阳反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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