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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9-26 打印本页

 

近日,南岳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1、区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任杨栋梁酒后驾车的问题。201671819,南岳区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任杨栋梁晚餐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湘D1YK09,行驶至南岳鑫盛路的衡盛路路口至金沙路路口时,被区交警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杨栋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确属酒驾范畴。区交警大队当场给予杨栋梁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杨栋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水务移民局水政监察大队干部张雷雨吸食毒品的问题。201672223日,南岳区水务移民局水政监察大队干部张雷雨和朋友苏某、李某等人在南岳索莱特酒店406405房间吸食了毒品冰毒和麻古。2016728日下午张雷雨主动到区公安分局投案,并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被南岳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张雷雨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撤销正股级干部职务。

   3、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执法大队七中队干部罗海飞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72422,南岳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执法大队七中队南天门卡口班班长罗海飞在带班值勤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规定与非法营运人员袁某、旷某等人勾结串通,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法营运人员在景区内从事非法营运提供方便和照顾。罗海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停发工资),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励。(南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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