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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6-14 打印本页

 

日前,益阳市纪委通报了2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谢辉违反简政放权精神和政务窗口“一站式”办结程序案。201511月,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部分企业登记批准权限,将原已下放到政务中心窗口,可“一站式”办结的三类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以及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变更登记、股权质押和解除出质登记)收归副局长谢辉本人签字审批;谢辉分管政务中心窗口,但大部分工作日未在窗口现场办公,大部分办理登记许可事项的企业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核之后不得不又将注册登记资料取出,前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找谢辉本人签字审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益阳市政务服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规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条的便民、高效立法定规原则,没有贯彻上级部门“简政放权”和政务窗口“一站式”办结程序的要求,更与中央提出的深化“放管服”精神背道而驰,不但未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利服务,反而增加了企业办事流程,直接增加了群众办事麻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谢辉负有主要责任。谢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全市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2.赫山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钟志高在“治超治限”工作中乱作为案。20104月至20175月,钟志高在担任赫山区公路管理局分管治超工作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超载超限运输车辆司机、车主及相关公司的好处费,并向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打招呼,采取选择性执法、象征性执法等方式,致使相关超载超限车辆逃避处罚,造成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阻碍赫山区乃至全市治超治限工作的正常开展,社会影响恶劣。钟志高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益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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