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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项整治办对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督查并着力整改五类问题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9-04 打印本页

 

以督查问实绩 以整改求实效

  ——省专项整治办对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督查并着力整改五类问题

 

  71427日,省专项整治办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等14个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督查,就前期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问题“会诊”和工作交流。从调研督查情况看,省直各有关单位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抓动员部署、问题清查、督导推动、案件查办和宣传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日,省专项整治办针对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14个省直有关单位逐一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对存在的五大类75个问题认真纠正,限期整改。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对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把专项整治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存在护短怕丑的心理、“对人不对己”的思想和工作走过场的现象。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没有深入市县开展督促指导,以一般性业务工作替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推进不快、部门协调不够、整治重点不突出、工作成效不明显,采取的措施没有针对性,责任与压力没有层层传导到乡镇基层。三是自清自查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清查不够全面深入,主动发现问题数较少,对清理自查数据没有及时统计分析。四是问题核查不够到位。多数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没有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处置;没有对清查中主动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线索,逐件逐条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对下级单位统计上报的数据进行再核实再归集;没有对“零问题”“零报告”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深入核查。五是信息公开不够到位。一些单位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全面收集和通报曝光。

  整改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整改工作高度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于930日前书面报省专项整治办。

  对调研督查中发现工作问题存在较多、专项整治推进较滞后的两个省直有关单位,由省纪委领导对其党组、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省专项整治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单位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工作仍不落实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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