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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纪实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10-24 打印本页

 

严守“十不准” 防止“灯下黑”

  ——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纪实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不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不准越权干预有关单位执纪执法,不准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在2017512日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应声出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态度鲜明,“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自我监督严在平常、融入日常,推动内部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截至20173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人,向全社会释放了正人先正己、律己贵在严的强烈信号。

  扎紧制度“笼子”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也要坚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强化党性,确保干净,体现担当,学会做一个孤独的人。”201591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到湖南上任伊始,就在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上语重心长地告诫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引人深思。

  早在2015年,湖南省纪委就推出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这是湖南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制度利器。

  “在监督方式上,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可以采取办理信访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是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总纲领”,从干部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组织领导、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等方面予以明确。

  在此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在执纪审查、巡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少数干部打听、泄露案情,说情和打招呼等问题,今年5月,省纪委又出台了“十不准”规定,列举了问题线索处置、审查材料和涉案款物处理、社会交往等负面清单,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各市州纪委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暂行办法或实施细则,健全监督制度体系。

  衡阳市纪委修订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关规定》《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株洲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布禁令,同时在全系统进一步严明和重申公开办公、首问责任制等8项纪律;益阳市纪委依托益阳纪检监察网开发了“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与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推动了监督管理从注重结果考核到兼顾过程监控、从注重事后处理到侧重事前预防、从人工监督到运用科技智能控制的转变。

  层层压实责任

  严管就是厚爱。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同时加大了内部监管力度,严防“灯下黑”。在健全制度、压实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审查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审查纪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案件,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违反审查纪律、干预案件查处、跑风漏气的案件,以及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失职、渎职和违反“四风”的案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追究了一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53月,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通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在参与案件调查中,违反办案纪律,单独与证人谈话,向证人透露有关案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家界市纪委决定,给予覃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武陵源区纪委常委职务,调离区纪委。

  20161月,长沙市委巡查组组长胡力克顶风违纪,违规收受大额礼金,被该市联合交叉暗访检查组发现。长沙市纪委迅速对胡力克立案调查,经研究决定给予胡力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2016年,省纪委立案查处5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的重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全省各市、县纪委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23人,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格局。

  与此同时,坚持“家丑不怕外扬”,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定期在省纪委“一网两微”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用好“四种形态”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

  干部监督部门擦亮“千里眼”,竖起“顺风耳”,对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线索,及时进行谈话函询,予以教育提醒;对新任职、有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家访约谈和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以2016年为例,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收到反映省管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66件,其中,谈话函询117件,抽查核实9件。对中央纪委、中央巡视组或省委领导批示交办的11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1人。通过谈话函询、抽查核实,让有苗头问题的干部知错能改,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教育。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纪委、省监察厅从纪检监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和机关单位中聘请了26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生活进行监督。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的同时,努力为被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对无中生有的坚决辟谣,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目前,全省已配齐配强了一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坚持挺纪在前、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有效防止“灯下黑”(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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