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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2017-06-16  点击:[]

6月17日-18日我校将举行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为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监考老师

    1. 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前提前6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进入考场,完成考前准备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 本次考试将全程进行远程监控录像,严格监控监考迟到、无故脱岗、监考过程中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手机、考前不清场(尤其是学生的手机还放在座位抽屉或桌面上),以及监考老师对学生作弊现象视而不见、或者对学生作弊知情不报等现象。

3. 全校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监考任务,已安排的监考任务不得随意换人监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须本人提交报告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若发现有私自变更监考老师、监考迟到早退、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等,将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

1.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根据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

2.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入场时间:cet4上午8:45,cet6下午14:45,能力考试上午8:30。迟到考生(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出考场。

3.手机、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违禁电子设备不能带入考区考场。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教育部令33号”令规定处理。

4.凡有抄袭、暗示、传递、夹带、代考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将违纪作弊情况记入“考场登记表”,在试卷上加以标识并在试卷袋上进行登记。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评中心

教务处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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