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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试卷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07-03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有效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试卷的管理与质量监控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试卷质量与管理水平,全面保障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教评中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部)质量监控小组组织自查整改,要求全覆盖;

2、教评中心、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的专项检查评估,以抽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自查整改201774830日);

第二阶段:学校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按照《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学院部组建检查工作小组,对本院毕业生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开展自查整改,在830日之前认真完成自评工作,并于910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学院(部)查总结报告,学院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信息表课程试卷检查汇总表的纸质、电子文档交至教评中心(802办公室)。

 

 联系人:叶正明(短号:64871)    王扬子(短号:63583

 

教评中心

201773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2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3: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信息表

附件4: 课程试卷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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