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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2016-03-03  点击:[]

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安排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检查方式以学院为主体开展自查,教务、教评中心组织复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安排工作

1、各学院需按照《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各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和细则;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督导小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组织开展本单位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检查工作,要求细致审核每一条课题,避免出现审核通过的课题空泛、难度、后续需要修改才能完成等情况。本次检查过后,审核通过的课题原则上不能再修改

3、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督导小组要认真核实单位指导教师师生比,选题或内容的更新率。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

1、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应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完成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当,题目不宜过大、过泛,应是根据教学计划的时间安排使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期基本完成或易于独立地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强化应用导向,鼓励采取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做毕业设计(论文),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指导教师提供的每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重复率不能超过20%。

 

学院于3月10 前将本学院2016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安排工作、选题检查情况的自查报告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教评中心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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