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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2年08月18日  点击:

一、专业定位

本专业依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金融工程专业定位为“立足湖南,面向金融行业,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二、学制与培养目标

(一)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4-6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其最长学习年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不受此限制。

(二)专业培养目标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全面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等基本原理,掌握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公司理财、投融资知识,具有现代金融工程理论和实践、金融建模、金融分析、金融产品设计等能力,能够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业务、金融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三、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业务、金融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四、主要课程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财务管理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金融计量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业务实训、证券交易操作实训、数据库应用课程实验、数智商科综合实训、金融工程综合实验、金融产品设计实验等。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

(一)毕业资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