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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3日  点击:


根据《湖南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3〕24号)《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聘任办法》(湖工政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经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本单位面向全校与商学院学科专业相关的部门开展人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须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二、岗位类型

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

三、聘任原则及要求

(一)聘任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分级分类,对岗聘任的原则;

3.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聘任要求

1.新进教师岗位的职工至少要在实验中心工作2年,方可提出转岗申请;

2.每个专业至少安排1名实验教师。

四、岗位设立、分布及空岗情况


五、材料提交及工作要求

1、填写好《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个人意向表》,于1月5日之前交商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2、各部门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并排序,再统一交商学院综合办;

3、1月5日之前填写在线共享文档“附件3:湖南工学院2023年全员聘任拟聘人员名单汇总表”;



商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