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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作业检查的通知
2019年05月20日  点击:

院属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湖工教〔2015〕30号)及《湖南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原则意见》(院教务[2015]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第16周对全校各教学单位进行作业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按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单独开设的课程,学时数在16(1学分)及以上的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均应布置并批改作业。

二、作业形式和数量

作业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对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要求自行拟定。可以选择教科书上所附的作业或习题,也可以采用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小论文、实物制作、实验报告、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形式进行。作业数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最低不少于2次(实习报告为1份),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最低不少于1次。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适用于本部门所授课程作业布置和批改的实施细则,对每门课程的作业形式和数量作出明确要求,报教务处批准后施行。此实施细则作为教学检查和评比的原始依据。

三、批改要求

1、作业原则上全批全改。个别作业量大的课程由开课单位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批改一半查阅一半。

2、教师批改作业应使用红色字迹笔,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对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应明确指出并要求学生予以改正。

3、教师每次批改完学生的每份作业均应在作业末尾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五级制计分,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相对应的“A、B、C、D、E”两种五级计分方式,并记录日期。每次作业成绩应登记到平时上课考勤用的“湖南工学院学生成绩登分册”上,作为考试课程平时成绩或考查课程成绩评定的原始依据。

四、检查方式

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现场检查。

五、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作业检查工作,认证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总结报告,于15周周五之前交教评中心质量监控科。

2、现场检查时,各教学单位提供本学期所开课程清单、本部门作业布置与批改实施细则,并收集每位任课教师本学期一个行政班的作业备查。

3、检查时间安排:

6月5日09:00-12:00   材化学院  电信学院  安工学院

6月5日14:30-17:30   计信学院  机械学院  建工学院

6月6日 09:00-12:00   外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6日 14:30-17:30   经管学院  数能学院  工训中心

 

联系人:  周老师(63468) 张老师(6929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