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Research Institute of New Building Materials
欢迎光临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管理制度 > 正文

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10-07 打印本页

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下简称研究院)科研和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增强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创造安全健康的实验环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组

组长:娄晓明

副组长:欧丽娟(负责本方案执行,督促检查、资料归档)

顾问:胡波年、李坦平

成员:陈洋、张涛、张庭、学生安全员

二、检查工作组职责

1、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

2、对安全违章、违规现象,做好记录;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三、检查范围

科研实验室:11021105110611071205-11205-21206-212091412-11412-21413-11413-21608-11608-21610-11610-2

四、检查内容

实验操作安全、试剂药品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卫生、危化品使用与存储、废弃物管理与处理、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方式

1、学生安全员检查:2/周;

2、教师安全员检查:1/周;

3、安全检查组长组织检查工作组检查:1/月;

4、节假日前检查。

 

湖南工学院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2019325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