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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11 打印本页

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规范实验室管理,加强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娄晓明  研究院院长

      副组长:欧丽娟  实验中心主任

   员:张涛、陈洋罗建新、吴智、刘宁、唐新德、伦英慧、李文军、刘水林龚升高、王文革、曾利群、李昶红等实验室责任人

二、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验室设备设施、技术安全管理与人员培训工作,对全校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相关事宜,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

三、 其他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报研究院备案,不再另外行文。

 

 

 

                              湖南工学院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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