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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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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与下学期开学时间

1.下学期92日、93日老生开学报到,94日老生上课,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待定。

2.教师放假、行政人员轮休时间为710日—831日,91日全体教职员工上班。

二、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

1.教学系统组织好学生的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新专业申报等工作,妥善安排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做好“专升本”组考、录取、寄送录取通知书工作。

2.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武装部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政考等工作;还要做好军训教官的集训工作。

3.招生就业处要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假期按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走访等工作。

4.科技产业处要积极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5.学科建设中心要继续推进“双一流”建设、硕士点立项建设有关工作。

6.人事处要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职称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劳资工作,社保工作,岗位异动工作。

7.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做好中央财政项目政府采购、C2-C6学生公寓改造以及学校假期必须进行的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8.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假期间的后勤服务、后勤维修改造等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稳定有序,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后勤准备工作。

9.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维稳工作岗位责任制(一岗双责):

1)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保安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宿管员要做好宿舍清理工作。

3)全体师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

4)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确保办公室、实验室等各部位电源关闭、门窗锁好,严把防火防盗第一关。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安全整治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5)由保卫处牵头,会同物业等相关单位,安排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放暑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院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室、配电房、图书馆、体育馆、教职工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水电、消防设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涉及暑假临时用工的建设(维修)项目,对应部门须在放假前(至少两天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10.暑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部署,完成阶段性的审核评估工作任务以及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1.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于7月8日前将值班表报学院党政办统筹安排假期校园总值班,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保卫处和值班校领导报告。

1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对照测评标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3.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相应工作的整理和总结、文档清理及归档,请将上级下发的各文件正本交档案馆存档,复印件留存备查。

14.严格居家防控要求,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省,教职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处级干部须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批;校领导须经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

 

 

 

                                                                   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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