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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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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属各部门

现将 2020 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面向本科院校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0 岁(截至 2020年 1 月 1 日),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2.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双一流”学科设。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 岁(截至2020年1 月1 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 60 岁(截至 2020 年 1 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0 岁(截至 2020 年 1 月 1 日)。

二、申报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围绕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针对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成果转化。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3.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应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 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及验收的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及验收原则上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学生。

5.落实严格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教育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 3 项。省属本科院校需从重点项目中安排 1 项扶贫项目。高校“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9项(其中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4项;所有学科4项重点与1项扶贫);优秀青年项目8项(其中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4项;所有学科4项);一般项目31项;创新平台开放基金2项

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8 万,人文社科类 6 万;优秀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 6 万,人文社科类 4 万;一般项目1 万元的资助额度。

四、形查要求

1. 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当年主持或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

2. 申报“双一流”学科、创新平台基金的申报人必须在上报教育厅的名单中(仅限“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具体名单以学科建设中心上报教育厅的名单为准);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在推荐公示期间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将查新报告扫描件提交至科技处邮箱。

3. 申报人请按照所申报项目类别,在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对应栏目处画“√”。“所属学科”一栏按照97年学科代码目录填写二级学科名称(不必填写代码)。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应在项目申请书中“依托学科是否为双一流学科”栏目和学校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中“备注”栏填报和注明,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4. 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月1日。

5.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所有项目参与者,须经其本人同意,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6. 项目申请人年龄、职称要符合本通知要求,且如实填写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对于学校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同时,也将计入个人科研诚信。

7.申报名单一经公示,项目申请人在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时对于预期目标或成果不可再修减,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严格把关,按照审核要点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

1、请于8月30日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技处邮箱(78231943@qq.com),除机关单位外不受理个人申报。

2、我处将在9月1至9月3日期间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本次申请项目进行通讯评审并采取限额择优推荐。

3、经评审后对推荐立项的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进行填写。申请人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系统下载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年 9 月 1 日-9 月 13

4、请科研秘书于2020 年 9月 14 日-9 月15将申请书(2份胶装)和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汇总表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教学大楼818室)。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刘亚梅 68636

科技产业处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1.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额表

2. 湖南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学校省级“双一流”学科申报指标数额表

4. 请各位科研秘书及申报者注意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查要点

5.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6. 教育厅项目申报申请书(一般、优青、重点项目申报适用) &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模板

7.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