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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用水调价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5-28 打印本页

根据衡阳市发改委衡发改价服[201717号《关于调整衡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衡阳市财政局要求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61日起正式执行新标准代征污水处理费即居民用水价格中所含污水处理费有原来的0.8/吨调整至0.95/吨,相应的居民用水价格由原来的3.67/吨调整至3.8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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