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由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职业资格鉴定的培训、考试和考核的组织工作,主要针对本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严格遵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规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科学,各专业工程拥有一批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师和高学历、高素质的考评员队伍,确保鉴定质量。全面推行国家就业准入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服务于广大在校学生,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岗位适应力和就业竞争力,为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职业指导师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健康管理师(三、二级)、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和涉外秘书(五、四、三级)、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文化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四、三级)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
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14个模块、45个系列,67个软件版本。
四、全省定期鉴定职业(初、中、高级)
加工中心操作工、铣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磨工、机械产品检验工、计算机操作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电气设备安装工、装饰美工、化学检验工、化学工艺试验工、化工总控工、室内装饰设计员、模具设计师(高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制图员、车工、维修电工等。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就业、任职、创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录用的重要依据。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就业者的职业技能进行评价,热情为我校师生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为毕业生的就业搭建起成功的桥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