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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湘窖酒业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 点击: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从2018年开始在我校通过“湘窖 我的大学梦”大型公益助学爱心基金设立“湘窖酒业助学基金”。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设置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5000元/人,资助贫困学生50名。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即入库),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4、学习成绩良好,近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参评当学年度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百分之五十;

5、生活俭朴;在校外租房、日常生活中有高端消费行为者,不得申请;

6、获助后须服从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基金会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所需材料:《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审批表》(附件2)、学生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复印件)、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等;

2、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实施细则》的精神与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将通知事项及时、明确告知学生;

3、学院提交推荐名单前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发现所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各学院党委指定专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系人,49日(周五)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1011)。请各学院于430日(周16:00前将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统一交至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1009室)。联系电话:61692

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621246130@qq.com

附件1:《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2:《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审批表》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推荐名单.xls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审批表》.docx

 

 

                         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