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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湘窖酒业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点击: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从2018年开始在我校通过“湘窖 我的大学梦”大型公益助学爱心基金设立“湘窖酒业助学基金”。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湘窖酒业助学助教基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设置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

贫困学生助学金为5000元/人,资助40名。

二、评定条件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且已入库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贫困生系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4、学习成绩良好,近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参评当学年度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百分之50;

5、无奢侈消费行为,不在外租房;

6、获助后须服从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基金会各类活动。

三、申报名额分配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资助50名学生,有意向的学生可向各学院申报,由各学院推荐初审名单到教育基金会。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湘窖酒业助学基金

1、所需材料:《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学生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复印件)、《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审批表(附件2);

2、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湘窖酒业助学助教基金实施细则》(附件1)的精神与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将通知事项及时、明确告知学生;

3、学院提交推荐名单前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不少于3天);如发现所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请各学院于52416:00前将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收齐后,统一交至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101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3086476@qq.com联系人:王老师64003邱老师(62575)

附件1:《湘窖酒业助学助教基金实施细则》

附件2:湘窖酒业助学基金审批表

附件3:《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