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党校、湖南省高校党校教育研究会编制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对每一类别教育培训的目的、对象、内容、形式、组织、环节、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请各分党校依照执行,开展第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工作。
现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复印下发,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4月25日下午16:00来党委组织部1202室领取,联系人:徐茜,电话:66984。
党委组织部
2019.04.25